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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从管理源头抓取,立足工程项目,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要求,由五建公司方总经理与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简称《责任状》。
《责任状》由总公司制定文本,经与总公司讨论协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并召集分公司、直管部有关领导、部分项目经理讨论定稿,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我司于2009年12月29日在公司礼堂由总经理与61个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签订《责任状》,《责任状》重点强调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奖罚力度加大。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永恒的主题,项目经理要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改变观念,确实抓好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要想才能占领市场,首先必须搞好现场。
质量安全部 刘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