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微课堂”——公司纪委开展综合办公室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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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124
  • 发布:2020-09-29
  • 作者:蔡茂艳、 李佳/报道、周楠摄影
  • 来自:第一安装直管部、综合办公室


  • “陈某在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昆明分公司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工程任务单和临时用工工资花名册,套取资金、侵占公司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涉嫌贪污。”

    “原集团公司助理高级业务主管曹某,在网络设备采购中以虚假发票、税局代开发票进行报销,收受回扣,违反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曹某开除党籍、撤职政务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公司基层单位印章管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9月29日下午,由公司纪委牵头,公司纪检监察部、综合办公室联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暨综合办公室系统“微课堂”培训,共计55人参加。

    会上,纪检监察部通报了涉及综合办管理系统典型案例和内部检查发现的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和费用报销方面突出问题,围绕综合办系统人员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进行分析。聚焦与综合办相关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四个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进行解读,紧扣“警示”主题,针对综合办公室“小岗位”、“微权力”,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警醒综合办系统管理人员要高度警惕,严格把好费用报销关、公章使用关和车辆管理关,督促综合办系统人员要提高廉洁从业风险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职责。

    综合办通过解读省属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5个方面72条,结合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随机现场提问的方式,积极参与互动,充分划出了哪些不可为、不可做,并要求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提升综合业务管控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意识,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公司纪委要求,一是要正确对待警示教育的目的意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通报系统内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目的就是让管理者切实感受到警示在身边,教育在身旁,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二是正确理解“严管与厚爱”的关系。深刻理解对管理干部的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之间的辩证关系,严管是为了关爱,关爱就是要严管。今天的警示教育活动不仅是教育提醒、警示诫勉,更是给管理干部打“政治疫苗”,送“政治福利”,做“政治保健”,真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的目的,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是综合办系统管理人员身边的“活教材”,大家不要当“吃瓜群众”,坚决杜绝“看戏心态”,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反思,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四是强化理论学习,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纪律规定的学习,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能。五是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从业。综合办公室岗位虽是“小岗位”,但是负责联系主要领导交办的具体业务,存在廉洁风险,易发生“蚂蚁搬家式”腐败,要提高廉洁从业意识,管好手中“微权力”。

    会上还分享了廉政美文《做精神高地的守望者》、《乞不用赃吏疏》,坚持正面倡导广大党员管理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廉洁成为行使公权的高洁之境、党员干部基本的价值守则。



    第一安装直管部 蔡茂艳、综合办公室 李佳/报道

    路桥一部 周楠/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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